小偷藏屋主床下过年,这还真是一大奇闻。都说春节应该合家团聚,就算是小偷,干完那些个不光彩的事,回去陪陪家人也是理所应当的。可如今,甘肃的一位小伙,过年了却依然忙碌在盗窃的第一线,不想最后被主人来了个“瓮中捉鳖”。
据了解,这名被抓的小偷名叫小岳,甘肃人,今年22岁,在北仑小港一带打工。小岳说,自己本来是打算回家过年的,行李都打包好了,只是没想到2月15日那天,在去宁波火车站排队买票时行李被偷了,只剩下随身带的1000多元。由于没地方可去,他一头扎进附近一家网吧,打算在这里过年。
原本一千多块可以过上好多天,但玩性很大的小岳硬是拿钱买了很多游戏装备。没过三四天,身上钱所剩无几。2月20日,也就是正月初二凌晨,小岳身上只剩下20元,没有办法,小岳只好想着偷点钱。于是,他撬开了一户人家三楼的卫生间窗户,爬了进去,干脆就在主人的家里住了下来。
四天三夜,小岳白天出来找东西吃,煮个鸡蛋,吃吃薯片、巧克力,抽抽烟,还有电脑玩,晚上回三楼床底下睡觉,好不惬意。直到主人回来,正在床底下睡觉的小岳被抓个正着。随后,主人打电话报警,小岳还想反抗逃脱终究失败,被赶来的民警带回派出所。
律师说法: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?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: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。小岳趁着主人不在之时,入室盗窃,这已经涉嫌盗窃罪了。
关于盗窃罪的量刑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判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